11月22日,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获悉,为健全完善西安轨道交通车站命名更名工作制度和流程,西安市民政局牵头拟制了《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命名规则》,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换乘车站应当使用同一名称
根据公示稿,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命名规则所称轨道交通为本市投资、建设、运营的轨道交通系统(不包含纳入国家铁路网运营的干线铁路等交通系统);市民政局(市地名办)牵头开展本市轨道交通车站及车辆基地(以下简称车站)命名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车站命名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的车站命名工作,协助解决有关各方的分歧和矛盾;车站命名应当遵循“名地相符、指示明晰、用字规范、词语简洁”的原则并充分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地理特征。
地铁车站一般按照以下顺序派生命名,可后缀方位词突出车站指位:(一)车站所在区片或村落、镇(街道)名称;(二)车站周边公共设施、标志性建筑名称;(三)道路街巷名称;(四)以上名称因歧义、误导、指位性差,或无以上名称可选择时,可择定其他名称。
轨道交通线路的换乘车站应当使用同一名称,并以最先命名的车站名称为准,不得再行命名。车站命名应当遵守下列禁止性规定:(一)不得使用楼盘(小区)、企业字号、商标名称以及商业性建筑、设施和机构名称;(二)不得使用双站名;(三)不得使用标点符号;(四)不得与本市或与本市互联互通的外地地铁线网的地铁车站重名,避免同音、近音、歧义;(五)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地名管理法规的其它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车站名称用字一般不应超过五个字
车站名称用字应体现“简洁明了、指位准确”的原则,专名以两个字或三个字为宜,一般不应超过五个字。 经批准的车站名称为标准名称,各部门因轨道交通工程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需要,对外公布、悬挂、张贴、宣传等使用的地铁车站的规划名称或工程名称,应当特别说明或在显著位置注明,避免误导公众。
全市范围内使用标准车站名称的各类标志标识应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站标准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车站标准名称应保持稳定,一般不予更名,确需更名的,应当遵循“有利于地名文化的传承保护、确保交通安全、方便群众出行、厉行节约”等原则。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从11月21日至11月30日,共10天;公示方式为西安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民政局(邮政编码:710007)(请在信件封面注明“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命名规则意见”字样)。电子邮箱:xasdmb@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命名规则意见”字样)。
轨道交通展消息 根据提供的2025年10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以下进行深入分析。分析将涵盖总体运营规模、客运量变化、运营效率、系统类型对比、进站量与客运量关系、运营管理等方面,并结合数据揭示趋势和隐含问题。 1. 总体运营规模 城市覆盖与网络扩展:2025年10月,全国54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33条,运营里程达11330.5公里。这表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非常庞大,覆盖了绝大多数主要城市,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 客运量巨大:月客运量28.2亿人次,进站量16.8亿人次,日均客运量约9096.77万人次。开行列车376万列次,平均每日开行约12.13万列次。这些数字凸显了城市轨道交通在日常通勤中的关键作用,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 无新开通线路:本月无新开通线路,但运营里程环比可能有所增加(计算显示环比增加约474公里),可能源于现有线路的延伸或调整,而非全新线路投入运营。 2. 客运量变化趋势 环比增长显著:客运量环比增加1.3亿人次,增长4.8%。这种短期增长可能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如10月黄金周假期带来的出行需求增加,或经济活动的短期复苏。 同比增长放缓:客运量同比增加0.5亿人次,增长1.8%。同比增长率较低,可能反映市场接近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