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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举行10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5年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有关情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主持发布会,部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吴春耕,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绣春共同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介绍,作为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制度设计,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治化新局面。
《条例》立足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制度。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总体 把握以下三点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和定位,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需求的新期待。
二是聚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法规依据。
三是突出城市人民政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责任,着重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需要在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和指引的事项,为地方自主管理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履行公共交通发展主体责任留出空间。
王绣春表示,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深化对公交优先的认知,增进共识,增强自觉,让公交优先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理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帮助有关部门、运营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条例》内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屏等各类媒介,结合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以及“我的公交我的城”等活动,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
二是加快完善有关配套规定。根据《条例》内容和精神,制修订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扩大政策实施的组合效应。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及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保障《条例》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是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统筹各方面力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求。
10月20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市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第一场记者见面会。会上,烟台公交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学伟代表该集团发布2025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过去一年,烟台公交集团坚定“公益属性、企业效能、绿色发展、品质公交”发展定位,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运营管理全过程。截至2025年底,集团运营公交线路254条、车辆2362台,线路总长5542公里,年载客里程1.1亿公里,年客运量2.33亿人次,资产总额174亿元,连续三年在市属企业考核中获评A级,连续11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织密公交线网,办好民生实事 2025年,烟台公交集团优化调整线路57条,开通植物园、乡村游等假期旅游定制线路7条,新增快速公交5条、夜间公交9条,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保持100%,乘客满意度达91.45%。上线全市首条网约公交“青春π”、“国际葡萄酒城”主题巴士和烟大校园“准点公交”,开通购物消费、爱心送考、开海抢鲜、便民就医等一批个性化专线,升级全景文旅专线和“嗨心巴士”服务,满足多层次出行需求。全年动态调整班次500余个,减少低效运营里程32.6万公里,缩短市民候车时长。圆满完成演唱会、音乐节、马拉松等12场全市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投入车辆1079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