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段新源介绍我省新能源公交车发展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城市公交车15213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4551辆,占比为95.65%,处于全国第一方阵(2022年,我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为94.19%,排全国第三位)。
其中,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长治、晋城、临汾等8个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已全部实现电动化。
总体上看,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广应用规模远远超出预期。
下一步,为全面推动落实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
▶ 继续巩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成果。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各地区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更换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持续提升交通装备无障碍服务水平。太原、临汾市要统筹使用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省级奖励资金,优先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大规模更新工作。
▶ 推动各市有序开展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工作。由于我省现有七成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是于2015—2019年期间集中更新的,车上动力电池已超过或临近质保期限,亟需更新换代。省交通运输厅将指导各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积极协调各市县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公交企业的老旧动力电池更换给予财政等各方面支持。
新能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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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