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长沙晚报8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钱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农村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为农村道路交通拧紧“安全阀”。
《意见》明确,我省将从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意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等方面发力,争取到2026年,全省“党政同责、部门履责、社会共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
《意见》部署,我省将深入开展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强化农村道路平交路口、穿城镇路段、临水临崖、学校、站(场)周边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优化改造,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聚焦提升农村客运保障能力,将采用定线班车、区域化经营、预约响应、提高发车频次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同时,将加大农村地区校车服务供给,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