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积极扩大产业规模,统筹产业布局,建设完备的氢气“制、储、输、用”体系,规范氢能产业有序发展。
《意见》强调,加大高效率低成本电解水制氢、长距离大规模储运、加氢站关键设备等装备技术攻关力度。鼓励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落实蓄冷电价政策,推动利用用电谷段电解水制氢。支持发电企业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鼓励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加强海水直接制氢、光解水制氢等技术研发,拓展绿氢供给渠道,降低制取成本。重点发展“高压气态储氢+长管拖车”运输模式,逐步提高高压气态储运效率,降低储运成本,提升高压气态储运商业化水平。推动低温液氢储运产业化应用,探索固态、深冷高压、氨氢、有机液体等储运方式应用。到2027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氢气“制、储、输、用”全产业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意见》指出,统筹用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氢能供应”奖励资金,在城市群示范期内,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低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低于30元/公斤的电解水制氢加氢一体化站,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10元/公斤的标准奖励给加氢站,每站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奖补总金额不超过国家奖补资金。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高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高于30元/公斤的,数据未接入国家及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台,各级财政均不得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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