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
新建工程施工2标项目内
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
进行匝道小箱梁吊装作业过程中
一台履带起重机主臂倒伏侵入轨道交通11号线区间
导致运营的轨道交通11号线
一列车车头局部受损并紧急制停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直接经济损失约1831万元
上海嘉定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
新建工程项目“12·22”较大起重伤害事故
是一起因违反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
组织作业而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12月22日上午7时30分左右,绿地钢构公司组织NWK21-B1小箱梁吊装作业,乔祥荣在地面指挥,李纪承和杨俊强分别操作260t、320t履带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
7时55分14秒,260t履带起重机向轨道交通11号线方向倾斜倒伏,起重臂中上部横跨轨道上方。
7时55分39秒,由南翔站下行驶来的1173号列车(速度91.2公里/小时)车头上部与横跨于轨道上方的260t履带起重机起重臂发生撞击,起重臂被撞回落现场。
事发后,调度员通过ATS(列车自动运行监控系统)发现事故列车处于EB(紧急制动)状态,随即联系司机了解情况,通过ATS设置扣车及轨道关闭;控制中心随即要求陈翔公路站值班员确认站内/区间线路、失电等现场情况;轨道交通网络运营调度指挥中心先后启动五级、四级预警,同步启动轨道交通蓝色预警并采取后续应急处置措施。
1. 吊装作业两台起重机机位及260t履带起重机选型与方案不一致。260t履带起重机未按施工方案选用SCC2600A型而用SCC2600A-2型,造成选定工况下的额定载荷能力降低33.8吨。未按施工方案放置两台起重机的位置,降低了双机抬吊作业的可靠性。
2.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未严格做到协调同步。吊装作业开始至事故发生25分钟内,320t起重机基本无协调配合动作,260t起重机多次独自回转与行走,抬吊作业未能做到协调同步,致使作业过程中产生了超标的侧向力。
3. 260t履带起重机存在水平度超标、超载情况。作业过程中大部分时间(包括事发时),260t履带起重机水平度超过规定值,导致实际起重能力的下降;起重机实际载荷多次超过额定载荷,最大值严重超过了双机抬吊作业单台起重机额定载荷规定。
2.履带起重机出租及现场安装单位:两台履带起重机转换作业场所重新安装后,未办理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能督促吊装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总包单位:对危大工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失管,两台履带起重机转换作业场所重新安装后,未进行验收即投入使用;作业交底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无吊机位置布置、吊装作业流程、双机抬吊作业须协调同步等内容;施工前未按规定书面告知轨道交通企业,也未督促专业分包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能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吊装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履职情况听之任之。
4.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吊装作业期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多次无吊装令情况下开展吊装作业、违反施工方案组织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失控失管等问题未尽监理职责。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平稳有序运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可持续性,南昌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南昌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南昌市已累计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拨付运营补贴5.98亿元,有效推动轨道交通与公交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服务。 为实现相关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南昌市聚焦机制创新,引导建立和完善轨道、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支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南昌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审计、南昌地铁1、2号线延长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及公交配套衔接方案编制经费等配套事项,不断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熊孝慧 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