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施工作业活动管理,近日,昆明市政府发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沿线应当设立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及运营线路沿线应当划定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同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拆卸建(构)筑物等8类施工作业活动,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进行建设活动。该《办法》将于8月19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为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和基地用地范围外侧10米内;通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设立的特别保护区范围为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和基地用地范围外侧5米内;通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办法》还明确,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拆卸建(构)筑物;钻探、取土、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锚索作业;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在过湖、过河隧道段进行疏浚作业;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等显著影响或者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活动;需移动、拆除或者搬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的作业。此外,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进行建设活动,但市政、园林、环卫、交通、人防和抗震设防工程对现有建筑进行改(扩)建,并依法办理许可手续的除外。
同时,经依法批准使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不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并预留高架线路桥梁设施日常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条件。地面、高架线路沿线建(构)筑物或者植物不得妨碍行车瞭望,不得侵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限界。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市政管道抢修、内涝抢险、滑坡、塌陷、火灾等应急抢险作业的,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派人到场积极配合并给予必要的协助。本报讯 记者刘婷婷报道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施工作业活动管理,近日,昆明市政府发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沿线应当设立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及运营线路沿线应当划定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同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拆卸建(构)筑物等8类施工作业活动,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进行建设活动。该《办法》将于8月19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为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和基地用地范围外侧10米内;通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设立的特别保护区范围为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和基地用地范围外侧5米内;通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办法》还明确,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拆卸建(构)筑物;钻探、取土、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锚索作业;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在过湖、过河隧道段进行疏浚作业;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等显著影响或者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活动;需移动、拆除或者搬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的作业。此外,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进行建设活动,但市政、园林、环卫、交通、人防和抗震设防工程对现有建筑进行改(扩)建,并依法办理许可手续的除外。
同时,经依法批准使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不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并预留高架线路桥梁设施日常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条件。地面、高架线路沿线建(构)筑物或者植物不得妨碍行车瞭望,不得侵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限界。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市政管道抢修、内涝抢险、滑坡、塌陷、火灾等应急抢险作业的,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派人到场积极配合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4月20日,天津武清新光之城—北京次渠地铁站的京津首条跨省公交——武清专1路开通。4月27日,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该线路开行一周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客流数据稳步攀升,累计发送近200班次,运送旅客超过5500人次,进一步助力京津双城通勤便利化。 在服务两地乘客通勤出行的同时,该专线还以实惠的票价、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丰富了两地市民的生活出行场景——周末前往北京旅游观光,轻松实现当日往返,探亲访友也有了更便捷、经济的选择。为此,4月25日,该线路根据客流需求灵活增加了6个班次。当日,进京方向多个班次满座,晚高峰回津客流也持续保持高位,精准契合了市民出行需求。 “以往上下班总要想着拼车,现在有了跨省公交,按点发车、到站即乘,通勤节奏一下就稳了。”乘客王先生说。 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交通运输委及线路运营单位将持续聚焦市民出行需求,密切关注客流变化,精准研判京津双向出行态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班次、动态优化运力配置,精准对接乘客实际需求,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全力保障市民安全、便捷、舒适出行,全力做好京津通行全场景服务,为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增添新动能。(记者 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