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 保护区管理、运营和服务、安全和应急等内容。《条例》中首次提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依据本条例的授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其中规定了地铁车站或车厢内的八种禁止行为,包括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六类物品禁止带进地铁站内
9月21日,在中央大街站,地铁2号线区域站长房晓婷向记者介绍了《条例》关于乘客方面的相关内容。为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条例》规定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或者有效乘车信息乘车,并接受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票务查验,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票乘车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
乘客携带进站的物品要符合有关规定,并且配合安全检查;拒不配合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发现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将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在《条例》第三十一条中规定,共有六类物品禁止携带进地铁站内,其中包括
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或者传染性病原体等危险物品;
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宠物、活禽等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
充气气球、外表尖锐等易损伤他人以及重量、长度、体积超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的物品;
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等易污损列车设施,或者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
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妨碍其他乘客的物品。
另外,如果有乘客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车站、通风亭、变电站、管线、护栏护网等设施将被追责。《条例》中也明确提出了禁止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如拦截列车、阻断列车运行;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
妨碍或者破坏车门、屏蔽门、安全门功能;
在车站、列车、通风亭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用火;强行上下车;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等行为。
《条例》明确,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地铁车厢内禁止进食,不听劝将被罚款
《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施行,全面规范了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服务、安全保护区管理、应急管理等事项,为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车厢内,乘客应禁止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发生。如:
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或者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任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擅自悬挂物品等;
擅自堆放杂物、摆摊设点、售卖产品或者服务、派发物品、散发广告宣传品、扫码推广活动,或者强行招揽乘客等;
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躺卧、踩踏座椅,乞讨、卖艺,大声喧哗或者吵闹;
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或者擅自表演歌舞、网络直播等;
使用滑板、轮滑鞋、平衡车、自行车等;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乘客,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客流增长时,地铁应及时调整运力并延长运营时间
地铁集团运营事业总部王翊鑫告诉记者,《条例》的实施不光对乘客有要求,对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也提出了相关的具体规定。《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客流变化,及时调整运力。
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客流量上升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延长运营时间,疏导乘客;
客流量激增,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时,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采取限制客流、封站等临时措施,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客流疏导和撤离工作。
因限制客流、暂停运营导致客流大量积压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进行公交接驳,及时疏散乘客,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配合。

《条例》还规定,遇有恶劣气象条件、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无法保证安全运营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车站或者线路运营,采取应急措施,引导乘客撤离至安全区域,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轨道交通展消息 根据提供的2025年10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以下进行深入分析。分析将涵盖总体运营规模、客运量变化、运营效率、系统类型对比、进站量与客运量关系、运营管理等方面,并结合数据揭示趋势和隐含问题。 1. 总体运营规模 城市覆盖与网络扩展:2025年10月,全国54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33条,运营里程达11330.5公里。这表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非常庞大,覆盖了绝大多数主要城市,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 客运量巨大:月客运量28.2亿人次,进站量16.8亿人次,日均客运量约9096.77万人次。开行列车376万列次,平均每日开行约12.13万列次。这些数字凸显了城市轨道交通在日常通勤中的关键作用,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 无新开通线路:本月无新开通线路,但运营里程环比可能有所增加(计算显示环比增加约474公里),可能源于现有线路的延伸或调整,而非全新线路投入运营。 2. 客运量变化趋势 环比增长显著:客运量环比增加1.3亿人次,增长4.8%。这种短期增长可能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如10月黄金周假期带来的出行需求增加,或经济活动的短期复苏。 同比增长放缓:客运量同比增加0.5亿人次,增长1.8%。同比增长率较低,可能反映市场接近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