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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因动力电池性能衰减,维修及更换无门,动力电池维修更换相关标准不统一、不完善,以及动力电池更换的权责边界不清晰等困扰新能源公交车领域的一系列难题,或将有了更规范、更明确的解决依据和标准。
近些年,新能源公交车在全国遍地开花,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的全面电动化,在为城市绿色、低碳、可持续建设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因动力电池性能衰减、维修更换等问题引发了公交车“停摆”等种种乱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安全便捷出行,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去年,笔者曾针对多地新能源公交车“停摆”事件进行调查采访,一位业内人士坦言:新能源公交车停运“时常有”,因动力电池问题导致的“停摆”相当多。一边是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性能大幅衰减亟需更换,一边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问题电池更换难、退役难,这样的矛盾,成为城市公交全面电动化进程中的“不和谐音符”。
《征求意见稿》从政策标准维度,对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前、更换中、更换后全程的安全和性能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试图理顺新能源公交车领域动力电池更换存在的问题。
首先,明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明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其次,对动力电池的性能标准和更换动力电池后整车的性能安全标准都做了明确规定。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更换动力电池后的整车性能应满足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第三,对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年检、安全管理、缺陷召回、事故调查、报废回收,以及对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在发生事故后的保险理赔工作也都做了相应规定。
现实中,不少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难的另一个核心堵点在于,相关权责边界不清,导致公交车辆运营企业“急着换”,而车辆生产企业及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等相关方又“不敢换、不愿换”。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很多因电池性能衰减亟待更换而不能正常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原先配套的动力电池企业已经倒闭,找不到相匹配的同款同型号电池更换。而对于更换与整车出厂时不一致的其他生产厂家和型号的动力电池,究竟是不是违法违规,目前相关法律尚无定论,为了降低风险,车辆生产企业的动力电池更换积极性并不高。
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动力电池性能标准和更换动力电池后整车的性能安全标准进行了明文规定,言外之意就是只要符合这些安全标准即可更换。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在更换动力电池前后,电池及车辆的安全标准及权责,有望打通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中存在的“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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